北京市丰台区的限号规定与北京市整体的限号政策一致。
自 2025 年 3 月 31 日至 2026 年 3 月 29 日,继续实施工作日(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、星期日除外)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。限行时间为 7 时至 20 时,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(不含五环路)。具体限行尾号如下:
自 2025 年 3 月 31 日至 2025 年 6 月 29 日,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:1 和 6、2 和 7、3 和 8、4 和 9、5 和 0。
自 2025 年 6 月 30 日至 2025 年 9 月 28 日,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:5 和 0、1 和 6、2 和 7、3 和 8、4 和 9。
自 2025 年 9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8 日,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:4 和 9、5 和 0、1 和 6、2 和 7、3 和 8。
自 2025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6 年 3 月 29 日,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:3 和 8、4 和 9、5 和 0、1 和 6、2 和 7。
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 0 号管理。
外省、区、市核发号牌(含临时号牌)的机动车,应遵守以下规定:
工作日 7 时至 9 时、17 时至 20 时,禁止载客汽车进入五环路(含)以内道路行驶。
工作日 9 时至 17 时,执行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,限行范围为五环路(含)以内道路,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按照北京市机动车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执行。
以下机动车不受尾号限行措施限制:
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。
公共电汽车、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、京 B 号段号牌出租汽车(不含租赁车辆)、邮政专用车、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、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。
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。
环卫、园林、道路养护、应急通信保障的专项作业车辆,殡仪馆的殡葬车辆。
悬挂 “使” 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。
纯电动小客车(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、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)。